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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需要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2021-05-05 18: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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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如果导致人员受伤的情况,在受伤之后伤情稳定下来之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通过它来确定伤者受伤的等级,然后依法争取到相关等级的经济赔偿,弥补损失。那么交通事故需要鉴定的内容有哪些?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此问题的分析,欢迎阅读。

 交通事故需要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1、可对伤残级别进行鉴定

  伤残级别的鉴定是我们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损害程度从轻到重对应的伤残级别是10级到1级。鉴定出来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

  2、可进行后续治疗费的鉴定

  后续治疗费主要是指受害人出现需要后续治疗或者康复的治疗费用,可以在进行级别鉴定时一并提出委托鉴定。

  后续治疗费的索赔依据一般有三种:医疗证明、鉴定结论或者是后续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所以,为了减轻受害人的负担,可在实际发生前申请鉴定一次性索要赔偿。

  3、可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

  需要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的情况一般是受害人出院后仍不能自理,或者是伤残级别出来后确定需要依赖别人协助才能生活。护理级别直接影响护理费的数额,而出院后的护理费一般依据护理级别进行计算。护理分为了四个级别,分别是一、二、三、四级护理,与伤残级别一样,级别数字越低,赔偿的数额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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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类鉴定,交通事故鉴定最新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伤残,需要护理的,对护理依赖程序进行鉴定时,由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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