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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过了怎么办

2021-04-27 17: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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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在诉讼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诉讼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那么,举证期限过了怎么办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举证期限过了怎么办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

  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准。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

  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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