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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为多久

2021-04-27 17: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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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事诉讼中有个常见的问题,那就是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的问题。相信大家对这个问题不是特别了解,找法网小编将为大家解答一下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的相关问题。

 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为多久

  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

  1、异议成立,移送管辖

  (1)起诉与受理

  (2)管辖与举证

  2、驳回异议,继续审理

  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或者人民法院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对举证期限有约定的,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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