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进行解决民事纠纷的时候,是有很多方式的,如果采取调解的方式,双方调解成功之后需要签订调解书。以下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民事调解书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民事调解书生效证明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调解书不需要开具生效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法院民事诉讼调解的理解
1、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
(1)法院调解适用于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即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可以适用法院调解;而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与执行程序不适用法院调解。
(2)争议案件分为财产案件与身份案件。财产案件可以适用法院调解;而身份案件中,有关身份关系的确认案件不适用法院调解,但身份关系的解除案件可以适用法院调解。
2、民事诉讼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
民事诉讼调解的本质是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争议案件的审判行为,而诉讼和解的本质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诉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