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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终审与两审终审什么区别

2021-04-26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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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普遍是用二审终审制度审理案件的,但有些案件是适用一审终审制度的,而两种制度有明显的区别,那么一审终审与两审终审有怎样的区别?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审终审与两审终审什么区别

  一审终审与二审终审最大的区别是对案件审理的次数,一审终审的案件一审的判决结果是最终判决,不能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二审终审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结果是终审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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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二审再审的区别,在发生刑事案件的时候,一审二审再审的区别在哪里?
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起诉、自诉或者检察机关的公诉,依法对该案进行第一次审理所适用的程序。二审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的程序。二者的区别是什么呢? 第一、提起的主体及条件 一审程序提起的主体及条件: 1、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2、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刑事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及条件: 1、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 2、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生效时间 (一)一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十日之后,没有上诉或者抗诉,一审判决生效。五日之后,没有上诉或者抗诉,一审裁定生效。 (二)二审 二审是终审程序,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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