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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否可凭裁决书直接申报债权

2021-02-25 17: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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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企业出现解散或者破产的情形时,申报债权对债权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申报债权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并且要提供相关的材料,那么民法典可不可以凭裁决书直接申报债权?找法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是否可凭裁决书直接申报债权

  民法典对是否可凭裁决书直接申报债权没有作出规定,而法院判决书确定债权的对企业拥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凭法院判决书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二、债权申报要提供什么材料

  1.债权申报书。(1)写明债权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申请抵销、是否为连带债权等。债权人为担保人的,写明担保成立的时间、担保的方式、被担保的主债权情况、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财产担保的担保物情况、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债权人为连带债务人的,写明连带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2)对破产企业拥有多笔债权的,逐笔申报。

  2.债权证据材料。(1)债权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债权人不能仅提供明细账,应将记账用原始凭证全部复印或出具书面说明;(2)债权受偿情况的证据材料,如进账单、抵偿协议等;(3)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期限的证据材料。

  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利息计算至 破产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性债权人提供)。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提供)。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对是否可凭裁决书直接申报债权没有作出规定。而《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破产债权要提供相关证据,如果法院判决书是债权证据的,可以凭法院判决书直接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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