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工伤后应该及时去医院进行治疗,工伤也可能会导致以后旧伤的复发。工伤旧伤复发治疗期间工作肯定是不能继续的。不工作往往就会没用工资,没用工资就保障不了生活,所以是应该计算者期间的工资的。那么工伤旧伤复发住院期间工资怎么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工伤旧伤复发住院期间工资怎么算
工伤复发期间员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间的 待遇,也是按照工资全额发放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