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劳动者住院治疗中会花很多的费用,包括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床位费等等,每天的收费项目一堆,这时候受伤者就会担心这些费用不能够获取报销赔偿,想要知道报销的范围。那么,工伤费用报销范围是哪些?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工伤费用报销范围是哪些
工伤费用报销可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项目,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进行报销。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