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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0-12-20 20: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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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事故的民事责任就是工伤保险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一定的公法性质。那么工伤保险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工伤保险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是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用人单位承担医药费,还要承担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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