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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拖着不给怎么办

2020-12-17 18: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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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拆迁征地补偿款,那是由各级政府支出的一部分公共性的财产,也不是属于个人的。因此国家也有法律明确的要求,拆迁方在工作的时候,必须要将拆迁款提前的发放完毕,才可以对当事人的房产进行拆迁,否则都是不合法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征地补偿款拖着不给怎么办?

  一、征地补偿款拖着不给怎么办

  法律明确规定,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权,还有拿不到钱的征地基本上根本不合法。

  二、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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