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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放人流程和时间

2020-10-23 09: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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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拘是由法院下达命令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强制手段,限制被拘役者的人身自由。被拘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职务侵占罪刑拘。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拘留所放人流程和时间

  行政拘留期满放人的,拘留所应该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对于 拘留期满的被拘留人,拘留所应该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三)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

  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拘留审查的人,以及被依法决定、判处驱逐出境或者被依法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可以在拘留所拘押。

  第六十四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能超过37天。如果,这时候还不能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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