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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范围和赔偿标准有哪些

2020-08-17 1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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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中,在上班时间内人身受到伤害的情况下,肯定是先要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的话,一切都是徒劳,如果单位不去申请的话,职工就必须要在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果受伤被认定是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所有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下面,找法网小编给大家准备了工伤赔偿范围及标准的相关知识内容。

  工伤赔偿的范围和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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