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都知道,我国的生育保险是针对所有的职工购买的,而不只限于女职工,男性职工在配偶怀孕生产的时候也是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以说每个人都会遇到有关生育保险的问题,那么大家知道我国法律对这块是如何规定的吗?下面,请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
一、法律
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为期6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并参考各国法规制定的,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出重大作用。
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时间、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
1994年12月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本办法适用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级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各地要按照国家政策办事,不能自定门槛。
可以看出我国对生育保险这块规定的还是比较全面的.各位要清楚,生育保险费是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职工个人是不用出一分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