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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在哪里公证

2020-08-07 16: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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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根据法定的程序,对继承人的继承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继承权公证首先要找对公证地。那么,大家知道继承权应该在哪里公证吗?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不动产所在地是指不动产位置所在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等。

  二、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 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 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 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 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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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继承权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么,公证的人需要那些材料
  一、提出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   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二)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   (三)所遗动产证明:   1、存单;   2、珠宝、字画、书籍、家具、家电或其他物品的清单;   3、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所遗不动产证明:   1、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所遗债权、股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证明:   1、各类债券文书或债券获得证明,如尚未取得房产证而购房人死亡的则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继承股权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如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票清单。如系公司股权提供公司有关证明;   3、各类知识产权获得证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供相关财产约定。   (六)继承人情况证明   二、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一)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如下内容:   1、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如父母的姓名,生存情况;   2、配偶情况,如果有过两次婚姻以上婚姻的,要说明每次婚姻情况;   3、子女情况,是否收养过子女。   (二)各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以下内容:   1、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要提供子女关系证明;   2、配偶间相互继承的,提供夫妻关系和子女情况;   3、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要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情况。   三、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优先于被继承人的死亡的继承人的,提供死亡人死亡证明;   (二)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等。   (三)遗嘱继承的、提供被继承人的生前遗嘱   (四)继承人的继承意见   (五)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发表声明。继承人在外的,应提供弃权声明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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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继承要什么材料,继承权公证,有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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