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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仲裁费用如何收取

2020-08-06 1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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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首先需要认定双方的责任。如果双方对责任不能协商一致,是需要到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的,然后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和相关部门的鉴定确定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那么,大家知道交通事故仲裁费用如何收取吗?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仲裁费用如何收取

  (一)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交通事故诉讼费计算就是按照一般的民事诉讼的诉讼费计算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一定要尽快处理,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诉讼处理的,案件受理费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仲裁费用如何收取”问题的内容。希望找法网小编找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帮助,随时欢迎来咨询找法网的相关顾问进行帮忙解答。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找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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