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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社保最新规定

2020-05-21 08: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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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那么,苏州企业社保最新规定是什么?以下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苏州企业社保最新规定

  苏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苏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6842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368元执行。

  二、苏州市企业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基数为7216元。

  三、不符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有关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在上述期间办理一次性补足手续时,月基数按5050元执行。

  四、苏州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3368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3368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6842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3030元。

  计发原则:

  社保待遇遵循“多缴多得”的计发原则,缴费时间长短和缴费基数高低,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

  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市民:

  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673.6元,最高3368.4元;

  职工医疗保险月应缴金额为308元。  7月25日是当月扣款截止日,务必提前在缴费扣款账户中存入足够金额,以免因为扣款不成功影响个人社保待遇。

  个人社保欠费的影响

  一、养老保险缴费时间长短,影响待遇水平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是按连续缴费时间,有中断缴费的,要扣减中断缴费时间,从参加工作时间或首次缴费时间开始按累计缴费年限推算出终止缴费时间,并按终止缴费所处年份的区平工资为基数计算养老金。如果累计缴费年限相同,但有中断缴费时间,也会影响待遇水平。

  随着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不断增长,养老保险中断时间越长,养老金水平越低。工作断档没单位帮交,个人也没有补缴,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就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和金额进行缴纳,并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才能确保养老待遇不受影响。

  二、城镇职工医保欠费即停保,停保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未及时续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之日起停保;用人单位欠缴保费超过三个月的,用人单位职工停保,停保时间从欠费首月的1日起计算;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需暂停缴费的,停保时间从办理停保手续的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

  无论何种原因停保,停保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停保超过三个月的,从续保当日起计算90天后才能恢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保欠费或停保将影响医保待遇,所以参保人员应及时续缴医保费千万别中断缴费,不然突发疾病就医住院时,就会出现医保卡用不了,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的现象,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三、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无法达到

  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领取的条件之一是累计缴费满1年。如果因社保缴费中断导致缴费年限不足,则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和生育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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