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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只能追诉2年吗

2020-05-20 10: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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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那么,社保补缴只能追诉2年吗?以下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社保补缴只能追诉2年吗

  劳动者社保权益过了2年追诉期后的维权途径:首先需要明确个人与企业之间的纠纷。

  一是,要求企业补缴由你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未缴纳的社会保险险种;二是,因企业没有缴费,而在工作期间产生了损失,向企业索赔损失;三是,企业没有按照约定支付个人名义缴纳社保的费用。

  如属于第一种,则需要向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反映,是否可以追缴或补缴,以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的答复为准;如属于第二种,则需要你自行核定因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个人产生的损失情况,然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上诉,向企业索赔。

  如属于第三种,可参照第二种,在明确个人与企业之间关于社会保险费承担比重的约定,按照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缴纳的情形,从而向企业索赔。

  二、单位社保欠费补缴流程

  方式一: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

  1、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单位用户登录入口,使用单位数字证书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2、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单位月报补缴”模块查询单位需补缴月份,点击“月报补缴申报确认”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银行缴费单》;

  3、网上申报月报补缴提交成功后,只可以通过当天晚上银行批扣或当天通过网银、银行柜台缴费。用人单位可在次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扣款结果,如扣款不成功,可打印“网上申报补缴不成功告知书”。

  方式二:单位通过社保中心柜台办理

  1、单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到社保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手续;

  2、单位在社保系统中打印的还款表上加盖公章;

  3、单位携带还款表或补缴汇总表到五险财务收款岗交款。

  三、单位社保欠费补缴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只可办理缴费途径为“银行缴费”且已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的单位,于7月之后发生欠费的月报补缴业务;

  2、办理时间:全月办理(节假日除外);网上申报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每日6:00-17:00,遇节假日提前。

  3、6月前(含)四险还欠业务单位到五险补缴业务窗口办理,打印或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还款表》(表十),加盖单位公章,不加收滞纳金;

  4、6月前(含)医疗还欠业务单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直接到五险财务收款窗口还款即可;

  5、7月后(含)单位还欠业务单位到五险补缴业务窗口办理,无需填写表格,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6、还欠业务当天办理必须当天缴费,对于当天未缴费成功的补缴明细及汇总,系统自动在晚24:00时予以删除,再次办理,滞纳金重新计算;

  7、每月1-15日可使用支票方式缴费(需携带两张转账支票),全月可刷银联卡缴费。

  8、仅欠缴上月社会保险费:社保缴费的单位请于每月10-20日直接到五险财务收款窗口还款;银行缴费的单位,在银行缴款期结束后,即月末最后一个自然日,参保单位只能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如遇月末最后一个自然日是节假日,参保单位应提前到开户银行完成缴费。若因变更银行、销户、账户冻结等原因无法在银行端实现缴费,参保单位应及时填写《银行缴费单位临时转社保缴费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待社保经办机构向市中心申请权限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

  9、目前医保系统中公费医疗单位暂不支持网上申报月报补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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