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百科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2020-03-16 16:11: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种,在一定程度内保障了职工的基本生活,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密不可分。工伤保险属于社会福利保险的一种,原则上个人不进行缴纳保费,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那么,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保险的赔偿流程

  1、当发生意外情况时,由用人单位出面处理此事。被保险人只需要按规定接受各项检查,安心治疗即可。

  2、在被保险人受伤后的30天以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申报,经过检查认定工伤之后,要申请对受伤的被保险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工伤保险机构会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3、如果单位不负责任,在30天内没有向劳动局申报的话,被保险人个人可以在一年之内向当地劳动局申报。申请认定工伤,拿到劳动能力鉴定书。之后按照个人的伤残等级向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4、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险,则受伤职工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程序同上。

  5、如果在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赔偿时遇到困难,被保险人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范围的全部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帮助,随时欢迎来咨询找法网的相关顾问进行帮忙解答。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找法网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