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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吗

2018-12-04 1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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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就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案件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院就会受理原告的起诉,而原告要预先交纳诉讼费用,那么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案件受理费是不是诉讼费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案件的受理费用是属于诉讼费用之一,除了受理费用还包括执行费用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费的交纳和退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和第二十六条“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对案件诉讼费的交纳和退还做了详细的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案件受理费是不是诉讼费”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案件的受理费用是属于诉讼费用之一,除了受理费用还包括执行费用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找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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