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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个人所得税交给谁有什么规定

2018-08-31 15: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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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房产交易的时候双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些人就会对个人所得税具体的缴纳的时间非常的在意,也希望能够清楚的了解到个人所得税的多少以及缴纳的具体规定。那么,房产个人所得税交给谁有什么规定?听听找法网小编的说法。

  房产个人所得税交给谁有哪些规定

  房产个人所得税交给本地的税务机关。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6号)的规定。为方便出售住房的个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加强税收征管,主管税务机关要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与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一并办理;地方税务机关暂没有条件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的,应委托契税征收部门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

  房产个人所得税缴纳及减免规定

  1、如果卖方所售房屋同时满足家庭少有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个人所得税免交;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卖方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卖方所售房屋是非住宅类房产,不管什么情况都要按规定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际操作中是买方出税,卖方以抬高房价的方法将税费转移给买方!

  房屋买卖要缴纳哪些税费

  (一)买方交纳

  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

  2、契税: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征收。(代征)

  3、书证费:10元、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

  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

  (二)卖方交纳

  1、个人所得税:出售满五年唯一住房的,按申报价的1%征收,不满五年的,按申报价与房屋原值的20%征收;

  2、营业税:满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收差额的5。6%;不满五年的,全额5。6%;

  3、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收取。注:如申报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征税费。

  (二)房屋所有权赠与登记的:1、契税:房屋价值的3%(代征)[97年10月1日前赠与的按6%计征];2、印花税:房屋价值的千分之0。5(代征);3、交易服务费:房屋价值的1%;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5元;5、书证费:10元、证。

  (三)单位房屋买卖的: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金额各收取0。5%;2、契税:97年10月1日前按成交金额6%计征,97年10月1日后按成交金额3%计征(代收);3、书证费:10元每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千分之0。5(代征)

  房产个人所得税交给谁有哪些规定?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要能够清楚具体的规定,该缴纳的时候要能够尽快缴纳,避免偷税漏税。关于房产个人所得税缴纳方面上你要是存在之着比较大的疑问,可以找找法网律师来帮助你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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