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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委托监护人授权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2018-08-27 11: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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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实际上是存在着监护制度的,这种监护制度主要是存在于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当中,当然有些特殊情况下存在,会导致父母无办法行使监护职责,需要授权给他人,因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父母委托监护人授权书内容是怎么样的?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

  一、父母委托监护人授权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委托人(未成年学生的法定代理人):姓名(系该学生的父亲),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委托人(未成年学生的法定代理人):姓名(系该学生的母亲),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被监护人(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公民身份证号码,所在学校及班级

  受托监护人(未成年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伯伯、叔叔、姑姑、舅舅、姨妈或者其他有行为能力的成年公民均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因委托人离开黄石(大冶、阳新)到外地打工,无法亲自对被监护人进行监护和管理,特委托受托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全权监护和日常教育管理,本人对受托监护人所实施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与学校无关。

  此致

  ***学校(幼儿园)

  委托人签名 (父) (母)

  受托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监护权委托后的责任承担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人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可见,在委托监护的情形下,首先应当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在有约定时从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委托监护时没有约定责任承担,则应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在被委托人也有过错时,被委托人与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监护人和受委托人按照各自的过错大小分担责任。

  监护人承担责任的特殊情形: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的,但也有几种特殊情形需要注意:

  1、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致害行为视为教唆人、帮助人实施的侵害行为,由教唆人、帮助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帮助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共同侵权的行为人,教唆人、帮助人与监护人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分担责任的时候,应当由教唆人、帮助人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3、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在后一种情形,离婚的双方在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应按公平原则在内部分担赔偿责任,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必要的经济开支和负担、造成损害的程度、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过错等因素确立合理的分担数额。

  父母委托监护人授权书内容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首先在这个委托授权书当中,需要写清楚被监护人,委托人和受托人,然后需要将监护的职责明确清楚,当然在这里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除此之外也给大家介绍了一下监护人承担责任的特殊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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