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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可以吗?

2018-07-24 09: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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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通常情况下监视居住有两种方式,即一般的监视居住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进行了暂时的限制,那要是日后被判刑的话,监视居住是否可以折抵刑期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

  一、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

  相关法条依据

  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哪些情形监视居住应当抵折刑期

  1、被监视居住人有固定住所,却为其指定居所。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办案单位明知被监视居住人有固定住所,但为了图方便或者出于某种需要,却另行指定居所。这种做法实际是变相地剥夺了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自由,这种情形下的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2、在法定的羁押场所执行监视居住,包括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监狱(含少年管教所)、劳动教养所和收容教育所等。

  从对被监视居住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严厉程度上看,这样与拘留、逮捕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因此,在法定羁押场所执行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3、在办案机关的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包括办案机关的“办案点”或自建的“工作站”、公安的留置盘问室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固定住所所强调的是以居住的房屋为核心的生活区域,而这些地点不仅性质上是工作场所,而且不具备必要的、基本的生活条件,因此,在此类地点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4、在被监视居住人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情况下,禁止其与家庭成员见面。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人只要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其在该活动空间仍是自由的。如果禁止被监视居住人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会见,实际是把监视居住操作成了拘禁,此种情形下的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5、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外,以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人。

  如果对这种基本的权利都随意加以剥夺,却又说未剥夺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自由,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此种情形下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6、对被监视居住人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械具或类似的对其人身加以约束的方法。

  这类方法直接限制了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自由,被这类方法剥夺了人身自由的期间,毋庸置疑应当折抵刑期。

  7、监视居住超过法定的监视居住期限。

  超过法定期限实施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不仅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且侵害了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自由,此时可能的救济手段是国家赔偿或折抵刑期。由于现有的法律没有把此种情形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因此,折抵刑期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救济方法。

  根据上文的解答,我们清楚的知道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是可以折抵刑期的。除此之外,小编还为大家带来了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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