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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运输毒品罪辩护词

2018-07-30 09: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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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一般是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每年很多人死于毒品。所以说毒品人人得以诛之,不过毒品贩卖运输的不法分子会想尽所有办法去运输。有时候会利用无辜的人去帮忙运毒。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下如果是被逼运毒但是被抓可以怎样写辩护词。

  贩卖运输毒品罪辩护词例子:

  被告人张某某贩卖运输毒品罪辩护词

  XXX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规定,我受XX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和被告人亲属的委托,担任被告人张某某贩卖、运输毒品罪第一审诉讼的辩护人,依法出庭,履行辩护职责。接受委托后,我查阅了全部卷宗材料,两次会见了被告人。现依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法律的规定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参考:

  一、关于对被告人的法律适用

  被告人实施贩毒行为是在2014年的9月至11月间,应当适用犯罪行为发生时的有关法律规定,不应当适用审判时的规定。即,应当适用《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8.12.1)(下称:大连会议纪要),不适用《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14.12.11)(2015年5月18日发布)(下称,武汉会议纪要)。还应当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二、关于被告人张某某毒品犯罪的数量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毒品犯罪的数量为二次共计650克。辩护人认为,从指控的事实看,被告人贩卖毒品数量应当是358克加226.6克(584.2克),其中226.2克是公安机关为抓捕被告人采取的诱捕措施。定罪量刑应以358克为主,226.2克酌情考虑。

  理由:(一)是,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是2014年的9月至11月间,应当适用《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8.12.1)(下称:大连会议纪要),不适用《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14.12.11)(2015年5月18日发布)(下称,武汉会议纪要)。根据《大连会议纪要》第一部分“毒品案件的罪名确定和数量认定问题”中第四段“应当按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的数量,”   。

  (二)是,226.6克是公安机关为抓捕被告人而采取的诱捕,应当适用《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4.4.4)有关“因特情介入,其犯罪行为一般都在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毒品一般也不宜流入社会,其社会危害程度大大减轻,这在量刑时,应当加以考虑。”

  (三)是,我在会见被告人时他辩称,其毒品犯罪的数量不应为650克,应当在650克上减去120克。理由是:一是警方在称重毒品时,是带着包装皮秤的,应当把包装皮减去,两次毒品的包装皮重约20克。二是被告人有吸食毒品的毛病,第一次的250克,在东莞时他已吸食了约50克,带到青岛的是200克;第二次的400克,给他实为380克,又吸食了一部分,带到青岛是350克。当问到为何在公安侦查阶段不如实说明呢,他的解释是,当时说了,警察说,数量已经很大了,就不差这几十克了。被告人没有争辩,就在笔录上签字捺印   。

  我认为,被告人的辩解,虽不能完全证明他说的是真实的,但有一点可以确认,在毒品重量这一关键问题上,证据是存有疑问的,尚达不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应当按照“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证据原则,审查认定毒品重量。那就是应当在指控的358克加226.6克(584.2克)上减去120克。

  三、关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及被抓获后的表现

  被告人被抓获后没有反抗,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检举他人犯罪,应当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还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其他涉毒人员(本案被告人朱某),同时交代其上线的姓名、体貌特征、住址和电话等信息,为抓获上线同案犯罪提供了“不为有关机关掌握的同案犯的线索”,应当参照《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8.12.1)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8号第五条的规定,认定被告人有立功表现。

  四、关于被告人的一贯表现

  被告人虽犯有罪行,但其犯罪前的表现良好,且有表现积极见义勇为的实际行动。如在东莞市某某镇任小区保安部经理时,三次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有一次是协助破获一起绑架案,公安机关给予奖励。请法庭在量刑时酌情考虑。

  五、关于对被告人的量刑意见

  对被告人的量刑除应当按照“罪行相适应”的原则,结合上述四个辩护辩护观点外,还应当考虑被告人的家庭情况。被告人在家是独生子女,父亲年纪大,身体有病,母亲离去。为此,对被告人应从轻处罚,使他好好改造,早日减刑,好回家照顾年迈多病的父亲。故对被告人不宜判处无期徒刑,应判处有期徒刑。

  上述辩护意见请合议庭重视采纳!

  谢谢!

  辩护人:XXXX律师事务所

  XX律师

  XXX年XX月XXX日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运毒的辩护词,希望您如果遇到这种问题还是找专业的律师为您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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