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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评级对企业的影响

2018-07-13 14: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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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是每个企业乃至每个个人都应该做的事情,在纳税之前应当进行纳税申报,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评级好有什么好处?

  评级好的好处很多,可以分成两大类说,一个是税务部门给的好处,另外一个是其他部门给的好处。

  先说税务部门给的好处。

  先说发票吧,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以上两类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

  开票限额和用票数量也要综合纳税信用积分来确定。

  发票认证方面,A级、B级和C级纳税人都取消了增值税发票认证,即通过网上勾选即可。

  办税方面,如果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再说说其他部门给的好处。2016年,发改委和税务总局牵头,29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从项目审批、财政资金使用、土地使用和管理、环境保护、商务服务、进出口便利化、融资便利化、运输便利化、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领域出台了41项具体的激励措施。比如融资便利化措施中,一是作为银行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二是作为优良信用记录记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各地也纷纷出台了各具特色的激励措施。

  哪些情况不能评为A级?

  A级那么多好处,也不是那么容易得的。有几种情况是不能评为A级的,主要是以下几种:

  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

  2、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

  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这里正常原因是指: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原因。非正常原因是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原因。

  按季申报视同连续3个月。

  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评级差有什么坏处?

  与对A级的激励相对应,主要对D级设定了比较严厉的惩戒措施。这些惩戒措施也分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

  税务部门的措施主要就是两类,一是加强管理、检查,二是通报给其他部门联合惩戒。比如

  (一)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各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什么情况被评为D级?

  被评为D级的话,真的会步履维艰。沦落到D级,除了扣分因素外,特别需要注意一票否决的情况,就是有些情况要直接定为D。这些一票否决事项主要是一些“作奸犯科”的情况: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有非正常户记录是指: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为非正常状态。

  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是指: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在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企业。该类企业在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当年即纳入评价范围,且直接判为D级。

  (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公布的评价年度判为D级,其D级记录一直保持至从公布栏中撤出的评价年度(但不得少于2年),次年不得评为A级。

  联合惩戒是怎么回事?

  2014年,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等21各部门发布《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这个不是直接惩戒D级纳税人的,而是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过根据前面介绍,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基本上是要评为D级的。而且这个惩戒涉及到老板,也涉及到财务负责人等直接当事人。需要大家多多留意。

  根据规定,惩戒对象为: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当事人。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惩戒对象为当事人本人;当事人为企业的,惩戒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当事人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的及从业人员的,惩戒对象为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惩戒措施方面,以青岛32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青岛市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7版)》为例,规定了28项惩戒措施:包括纳信用等级判为D,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向社会公示(信用青岛),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强化检验检疫监管,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行为,限制保险市场部分行为,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从严审核企业债券发行,依法限制进口关税配额,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公布,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等特许经营,对注册职业人员实施禁入,撤销荣誉称号,支持行业协会处理,强化外汇管理,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证书、执业,其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下列标准的企业,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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