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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票处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018-07-10 10: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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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家对征税管理的加强,有的企业为了少交税,而虚假开增值税税票,由于当事人对此后果不够重视,图一时的利益,却不知触犯了国家法律。因此,有必要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此种行为的严重性。对此,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将虚开增值税票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介绍给大家。

  虚开增值税票处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205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

  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虚开增值税票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介绍,通过了解可知,国家对于虚开增值税票的处罚是严格的,根据所犯情节的轻重,有不同的处罚标准。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开取有效的专用税票,不仅是为了自己,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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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种的构成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环境保护税、船舶吨税、关税共十八个。其中,进口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上述十八个税种,按照征税对象,可以归类到商品(货物)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财产和行为税类、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这五类中。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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