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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业务范围

2013-05-16 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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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即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公证法律事务的职业权限。根据我国《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公证机关有14项基本业务:

  1.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

  2.证明继承权

  3.证明财产赠与、分割

  4.证明收养关系

  5.证明亲属关系

  6.证明身份、学历

  7.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

  8.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9.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0.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11.保全证据

  12.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

  13.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14.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业务

  公证处相互之间没有任何上下等级关系。根据规定,公证处要接受司法行政相关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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