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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判几年

2018-06-21 1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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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贩卖毒品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危及人体健康的犯罪行为,我国对这种犯罪是坚决打击、规定,贩卖毒品不管数量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大家知道贩毒判几年吗?找法网小编为您整合了有关资料,以下是具体介绍。

  贩毒判几年

  贩毒,属于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毒品行为在立案方面是不考虑数量的,但是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则会根据贩卖毒品的具体数量区分量刑幅度进行处罚。最高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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