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百科

新三板企业综合融资服务方案

2018-08-15 17:30: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新三板作为科技型企业上市的孵化器,具有挂牌门槛低、挂牌费用少、挂牌效率高等特点及优势,不仅能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增加企业品牌的价值,更重要的是能为企业提供更多更便捷的融资途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新三板企业综合融资服务方案。

  定向增发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新三板简化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核准程序,对符合豁免申请核准要求的定向发行实行备案制管理,同时对定向发行没有设定财务指标等硬性条件,只需要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满足法定要求即可。在股权融资方面,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融资,也允许公司在挂牌后再提出定向发行要求,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如蓝天环保登陆新三板的同时获得500万元投资,开创了新三板挂牌融资同步的先例。此后,又有晟矽微电、博易股份等多家企业跟进,分别在挂牌同时实现924万元和350万元融资。以武汉尚远环保为例,自从在新三板挂牌之后,该公司虽然还没有股票转让的成交记录。但其成功实施了定向增发方案,向七家机构投资者合计募资约3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建设研发中心等。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公司股本、净资产、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有较明显的提高,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同时,还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和核心技术水平。

  目前我们科技支行已与50余家创投及大量投资人建立合作关系,我们杭州银行更是与数百家投资机构有合作关系,可以常态化的为我行的新三板客户推荐定向增发的潜在投资人,无论是投资人实力还是相关费率都具备市场竞争力,是我行能为新三板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

  中小企业私募债

  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没有对募集资金进行明确约定,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发行人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设定合理的募集资金用途,如偿还贷款、补充营运资金,若公司需要,也可用于募投项目投资、股权收购等方面,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同时,私募债的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银行信贷

  随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开展,我行针对众多轻资产企业因无固定资产抵押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融资需求特点,推出了挂牌企业专项产品,就质押股份提供授信。挂牌企业股权实现标准化、获得流动性之后,向银行申请股票质押贷款也更便捷。目前,新三板已经和我们杭州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将为挂牌企业提供专属贷款服务,提供的信贷产品服务包括:

  1、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价值参照每股净资产,对“新三板”挂牌企业质押率最高50%,拟挂牌企业质押率最高30%。针对业绩优良,成长性良好且市场认可度高的优质“新三板”客户,且客户已有1轮以上的定增或股权交易活动,股权价值评估可参照上1轮定增或股权交易价格的50%,但最高不超过每股净资产的2倍。待“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出台后,适时调整。

  2、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如买方客户符合我行供应链金融核心客户准入标准,则企业的应收账款可质押给我行作为担保。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客户或第三人以其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利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针对“新三板”挂牌和拟挂牌企业,我行目前可接受发明专利权质押(该发明专利已应用于企业主要产品并处于保护期内)。

  4、订单融资

  我行根据客户订单,以订单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提供融资业务。对订单合同付款方是国有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的,订单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扣除预付款后订单金额的70%。

  5、挂牌过桥融资

  针对符合相关要求或与我行合作券商签订“新三板”挂牌合作协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我行可在担保公司担保或取得拨付单位的书面承诺情况下发放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客户在政府的补贴和退税资金到位后归还我行贷款。

  优先股

  优先股对于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问题,且创始人和核心管理层不愿意股权被稀释,而财务投资者又往往没有精力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只希望获得相对稳定的回报。优先股这种安排能够兼顾两个方面的需求,既让企业家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又能为投资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红回报创造条件。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可能对于拥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更适合。不过,一般来说此类企业或者比较成熟,或者资产规模较大,而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普遍现金流并不稳定,资产规模也偏小,要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碍。

  除此以外,新三板还为挂牌企业发行新的融资品种预留了制度空间,以丰富融资品种,拓宽挂牌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以上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新三板债转股协议
合同范本 9999人浏览
新三板债转股协议
五类企业适从新三板
公司法动态 9999人浏览
五类企业适从新三板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范本最新
合同范本 9999人浏览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范本最新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