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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2018-06-12 15: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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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经济的日益发展也使得土地的价值不断增长。虽然国家规定了个人和单位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但土地使用权却是可以出让的,不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应满足一定的条件。今天,找法网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以及它的出让流程。

  一、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有哪些?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具体流程

  1、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3)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4)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5)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6)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7)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8)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9)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10)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2、变更地籍调查。

  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1)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2)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3)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4)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满足一定的条件,首要条件是个人应合法地拥有该处土地的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还要有相关部门的审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国家也制定了具体的流程,个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之后,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受让方也应及时更换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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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父亲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吗?
离婚后土地使用权的分配情况如下:1、若双方都为城市人口,按照双方离婚协议约定的来分配,若协商不成,则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2、如果夫妻一方为该村农民另一方不是,则土地的使用权分配给农民一方所有,另一方取得相应的补偿;3、如果土地的性质是农村承包经营用地,应按照顾女方的原则进行分配。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公民仅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只能分配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若土地属于农村宅地基,且夫妻双方均是该村的村民,则由夫妻协商确定属于哪一方使用,协商不成的,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予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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