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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疑难及热点问题

2018-06-11 1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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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涉及土地增值税税额较大,因而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重要的税种。那么,土地增值税清算疑难及热点问题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1、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2、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取得土地所支付的金额"中是否包含契税?

  国税函「2010」220号: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的扣除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3、发电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被政府收回土地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条例第八条第(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可否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

  参考《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业务招待费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按上述规定扣除。

  5、拆迁补偿费可否列入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因此,符合上述政策的拆迁补偿费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6、企业置换土地使用权,双方土地使用权价值相同,没有资金交易,此项业务需要缴交土地增值税吗?

  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按照换出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公允价确认,土地成本按照取得该项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确认,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故双方均需计算交纳土地增值税。

  注意的是,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

  以上内容就是土地增值税疑难及热点问题的汇总,希望可以帮到需要帮助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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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税率与计算方法,目前国家土地增值税实行清算的税率是多少?还有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土地增值税清算税率与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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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女儿可继承的。并且前述的土地确权不得为所有权,只能为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进行继承。 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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