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百科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补充规定内容

2018-06-06 17:48: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感情破裂提起离婚的,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债务,而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内容,那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补充规定内容是什么呢?下面由找法小编为您介绍。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内容:“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在婚姻法司法解释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法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的补充规定,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夫妻债务,依法保护夫妻双方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同债。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同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以上便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补充规定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