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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2018-06-04 11: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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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买车的人也越来越多了,无论是买新车还是买二手车,签订汽车买卖合同是必不可少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发生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签订汽车买卖合同时应该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发生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应属于重大误解买卖合同,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2、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通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申请其撤销合同。

   二、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车辆信息详细标明

  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2、细节要多多注意

  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3、违约责任要明确

  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4、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5、售后服务注明

  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

   三、汽车买卖合同范本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年**月**日至**月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

  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综上所叙,发生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属于重大误解买卖合同,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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