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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工作流程

2018-08-03 15: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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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失业之后往往不知道怎么去领取失业保险金,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一般领取流程

  一般的手续是在离职时如果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应及时向单位提出申领失业金的申请,单位应当在15日之内将档案、注明合同解除方式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申报表等提交给社保你在离职后应带身份证、个人一寸照片等及时(一般是要求60天之内,逾期视为放弃领取)到社保办理登记,填写申领表格。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档案自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7日内报劳动局失业保险科。

  2.失业人员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同时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

  3.失业保险科在收到申请10日内对其申领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符合申领条件人员的相关资料转审计科审计。

  4.审计科审计合格后,转基金科对付相关待遇。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办理哪些手续

  1.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口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每满六个月继续申领的,应当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审核。

        第二、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具体流程,后续大家有疑问的,可以向找法网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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