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百科

律师函的格式是怎样的

2018-05-23 11:26: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律师函虽然不具有司法上的强制力,但也能起到催要、告知的作用。向对方发出律师函能表明我方的立场,起到督促对方履行义务的重要作用。那么律师函的格式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律师函可以分为抬头、首部、主体、尾部和脚部五部分。其中,抬头和脚部主要是使用律师事务所统一格式。

  下面向大家介绍首部、主体和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

  写法有如下两种:

  一是“仿外文式写法”,适用于外资企业等涉外客户,将送达对象提前到第一行的左侧顶格位置,写上:“致:____(送达对象全称)”。第二行留空,第三行写律师函件标题,第四行写发函号,第五行留空,第六行左侧顶格写“敬启者:”,第七行开始写正文。

  另外一种是“中国式写法”,适用于国有、集体或私营企业,即第一行留空,第二行写律师函件标题,第三行写发函号,第四行留空,第五行写送达对象全称,最后一个送达对象名称后标全角冒号,第六行开始写正文。

  无论何种写法,都不能对送达对象名称使用简称,这是对客户的不尊重;发函号一般由发函律所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此外,律师函标题一般不要简单写成“律师函”三个字,这样不容易让读者直截了当地领会文件要旨。

  (二)正文

  正文一般分为四个部分:委托来源——事实概要——法条引用和律师评述——威胁性的要求或意见。

  1、委托来源

  这部分主要讲述的是委托人、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受指派的律师及委托事项。基本陈述方式如下:

  就__事宜(以下简称“题述事宜”),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__(以下简称“__”)的委托,指派__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具本律师函。

  这部分常见的错误是律师往往以自己的名义向送达对象发函,这是不符合我国律师执业规范中关于由律师事务所名义统一接受委托要求和办理业务的要求。

  2、事实概要

  要留意这一部分的写法比较特别,不需要像法律意见书一样详细展开,只需以委托人提交的材料和委托人的陈述为基础,扼要地将事实和争议焦点总结出来即可。这是因为律师函最主要的作用是“宣示”而非“分析”,如果详加分析则显得喧宾夺主了。

  3、法条引用和律师评述

  这一部分的写法与事实概要相反,虽然律师函篇幅往往很短,但在这一部分,往往需要将法条全文引用。何故?这是因为律师函除了“宣示”的作用外,还有“说服”,而说服读者最简洁的方法就是“以法服人”,将法条全文完整引用,能够有力地建立起自己的论述基础,这种方法最简洁最直接。法条引用后就开始律师评述,将事实概要和法条结合起来进行评析,最后得出双方在法律上应有的权利义务。

  4、威胁性的要求或意见

  最后一部分是律师以专业语气告知对方,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完成规定事宜”。在提出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威胁”,若对方不按照要求办理,将面临何等不利状况和后果,例如承担相关费用或损失等,强化律师函的威严性和委托人的立场。要注意这部分威胁性内容必须留有余地,用词坚定但不能过急,不应过度恶化双方关系而打消对方提出和解的积极性,更不能把本部分内容夸大,变成非法的威胁恐吓。

  总之,正文的行文风格和用语要考虑对方的特点,如果属于普通人,应当通俗易懂;如果属于法人和社团组织,可以行文正规一些;如果是专业人士,则应该使用法言法语。

  (三)尾部

  主要由律所盖章、律师签名、签署日期和联系方式共四部分组成。前三部分一律右侧顶格书写,其中律师签名应该手签,下面用印刷体标注上律师姓名。签署日期为避免书写潦草,应该尽量打印事务所和签发律师的全名。最后一行注明律师的联系方式,方便对方与律师及时联系。

  以上就是有关律师函格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律师通知函范本专业版
合同范本 9999人浏览
律师通知函范本专业版
律师函
拖欠工程款律师函 9999人浏览
律师函
个人催款律师函范本新整理版
常用文书 9999人浏览
个人催款律师函范本新整理版
律师函和律师声明格式要求
律师函的书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文书名称。文书名称应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制作律师函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律师函所涉的主要内容及“律师函”字样。 (二)文号。律师事务所制作的向第三方提供的重要法律文件均应标明文号。 (三)受送对象。受送对象名称一定要准确,做到一字不差。 (四)委托关系及委托事项说明。应当明确委托人、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受指派的律师及委托事项。基本形式一般为:×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就××××事宜出具本律师函。 (五)基本事实陈述。客观性是本部分内容的根本要求,应当坚持客观陈述原则。 (六)法律责任分析。这一部分的内容与其他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是一致的,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七)律师意见。制作人根据上述基本事实和法律责任分析提出体现委托人意思表示的意见或要求;同时制作人应进一步说明若受送对象不遵从该意见或要求将面临的不利状况和后果,以引起受送对象的重视。 (八)律师函发出方式说明。律师函的发出方式在此应当予以说明,如:本律师函以传真(注明受送对象传真号码及收件人)及特快专递交方式送达)。 (九)律师函制作人联系方式。应当说明制作人的地址、邮编、办公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以便受送对象与制作人联络。 (十)制作单位。尾部注明制作单位。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