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百科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条件

2018-05-23 09:04: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条件的有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东的人数和资格

  我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这表明,在我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至少要有2个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个股东。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章程的制定

   四、公司的其他条件

   成立条件

  1、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如果核准后名字有效期为6个月;

  2、租赁办公地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原件;

  3、到工商局的指定银行办理入资手续,打入注册资金,一般设计公司10-50万元的注册资金即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两人股东以上的话最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万元(原法);新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投资公司从宽规定可以在5年内缴足;将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3]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3]

  4、入资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业设立申请表,包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简历、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全体投资人的亲笔签字、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6、工商局受理后1周内领取营业执照;

  7、拿到营业执照后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办齐上述手续后到辖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9、银行开设企业的基本账户;

  10、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

  需要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欢迎来找法网进行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法人解散了债务找谁承担
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主体的确定有: 1、未注销的,仍处于清算阶段的,债务承担主体仍为公司; 2、注销的,公司主体资格和债权债务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财务章丢失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1、财务章丢失后,要第一时间通知公司相关人员,还有相应的客户和供应商等,告知他们财务章已丢失,涉及到相关的事项时,要注意谨慎。 2、除了通知相应人员印件丢失,还需要登报挂失,就是去地级报社,公告某某公司的财务章已丢失,这个是必要手续,涉及到后面的事项。 3、登报挂失后,拿回报社刊登的报纸,还有收据。去刻章的地方,重新刻制一枚财务章,要去正规的刻章公司,不能在网上或路边随便刻一个,有些地方正规的金印章是带芯片的。 4、重新刻制财务章后,还需要向公安局申请备案,一般正规的刻章公司会帮你一并办好,不过需要你提供公司证件,还有经办人的资料,备案好后,会给你一份备案证明。 5、新的财务章备案好后,去银行做变更,携带公司的证件,经办人资料,还有当时在银行备案的印件卡,去银行变更新的财务章印模,变更好后,银行会给你一张新的印件卡。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