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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领取标准2022

2018-05-08 11: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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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人在换工作的时候都会出现青黄交接的情况,怎么样才能顺利度过这段空白期,其实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保障你的基本生活。那么,失业保险领取标准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申领对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的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保险领取金额是根据累计缴费金额来决定的,还要符合领取对象才能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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