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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去哪里办理

2018-04-13 09: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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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夫妻俩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并且是到法院起诉。那么,夫妻俩都愿意离婚,协议离婚的那么要办理离婚登记,要到指定的机构。那么,协议离婚程序去哪里办理?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协议离婚程序办理地点:

  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即登记机关,根据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以上就是关于协议离婚程序办理地点的规定,现在很多夫妻异地生活,那么协议离婚便要找到正确的离婚登记机关,并且要注意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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