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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要什么证件材料

2018-04-13 09: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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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俩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并且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更快解除婚姻关。但是,双方要按协议离婚程序,带齐相关的证件材料,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协议离婚程序要什么证件材料?

  协议离婚程序要备齐以下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带齐以上证件材料,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另外,协议离婚程序办理时要满足以下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以上便是协议离婚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夫妻俩决定离婚并准备好以上东西,那么便可以去相应的民政部门办理,即可以顺利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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