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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条件和方式

2018-06-13 09: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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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之后,根据其自己的真实意愿,有权依照法律和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变化,变更或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那么,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条件与方式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合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对原立遗嘱的部分进行改变的行为。

  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取消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的法律行为。

        一、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条件

  遗嘱人虽可在遗嘱设立后的任一时间、以任一理由变更或撤销遗嘱,但撤销或变更遗嘱也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遗嘱变更或撤销的效力,否则遗嘱的变更或撤销不生效力。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

        1、遗嘱变更、撤销时,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设立遗嘱后丧失遗嘱能力的,于丧失遗嘱能力后恢复遗嘱能力前对遗嘱的变更、撤销不发生变更、撤销的效力,原来的遗嘱仍有效。

        2、遗嘱的变更、撤销须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伪造的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不为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当然不能发生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效力。遗嘱人因受胁迫、受欺诈而变更、撤销遗嘱的,不发生遗嘱变更、撤销的法律后果,原遗嘱仍有效,利害关系人可以主张撤销遗嘱人的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意思表示。

        3、遗嘱的变更、撤销须由遗嘱人亲自依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

  遗嘱的变更、撤销同样不适用代理,只能由遗嘱人亲自为之。

  此外,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不得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留份。经变更、撤销的遗嘱是否保留了继承人的必要的遗产份额,也应当被继承人死亡遗嘱生效时为准。

        二、遗嘱撤销和变更的方式

  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或变更。前者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撤销或变更,后者是基于被继承人行为而产生的撤销或变更。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或推定。

         1、明示方式

  遗嘱人公开为意思表示,明确表示对原遗嘱进行修改或撤销,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否则将不发生变更或撤销遗嘱的效力。

  比如,以自书遗嘱撤销、变更除公证遗嘱以外其他形式的遗嘱时,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以代书遗嘱撤销、变更除公证遗嘱以外其他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撤销或变更不发生效力。

  在遗嘱的各种形式中,公证遗嘱是由国家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遗嘱,比其他形式的遗嘱更具有证明力,即法律效力最强。因此,遗嘱人无论变更遗嘱,还是撤销遗嘱,都不能以其他遗嘱变更或者撤销原来的公证遗嘱。对公证遗嘱的变更、撤销必须采用公证的方式。

        2、推定方式

  遗嘱变更、撤销的推定方式,是指遗嘱人虽未以明确的意思表示变更、撤销所设立的遗嘱,但法律根据遗嘱人的行为推定遗嘱人变更、撤销了遗嘱。法律的这种推定,是不许当事人以反证推翻的。推定遗嘱人变更、撤销遗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现行继承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推定遗嘱人是以后一遗嘱撤销前一遗嘱,所以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据此规定,如果立有的数份遗嘱的形式不同,其中又有公证遗嘱的,则应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因为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变更、撤销公证遗嘱。

  ②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这里所说的生前的行为,是指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9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例如,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某财物由某继承人继承或者赠与某人,而其后遗嘱人自己却将该财物出卖或赠送给他人。遗嘱中有关处分该财物的内容视为被变更或撤销。

  ③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例如,遗嘱人在立遗嘱后并未另立遗嘱撤销原遗嘱,而只是自己将原遗嘱毁坏,这也就表示遗嘱人废除了自己原立的遗嘱。但是,如果遗嘱不是由遗嘱人自己销毁,而是由他人毁坏的,不能视为遗嘱人撤销遗嘱;遗嘱因意外的原因损毁、丢失而遗嘱人又不知道的,也不能推定遗嘱人撤销遗嘱。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需要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亲自到办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因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证处申请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请原公证处派公证员到其住地办理。申请时,遗嘱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遗嘱公证书,讲明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的原因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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