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百科

信用卡逾期多久属于犯罪?

2018-06-13 11:16: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使用信用卡消费已经很普遍,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忘记还款,是否使用信用卡逾期不还都会构成犯罪呢?怎样的情况下会构成犯罪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对以伪造、冒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手段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者以伪造、涂改、冒用信用卡等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逃避追查,或者经银行进行还款催告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金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

  三、行为人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案发后至人民检察院起诉前已归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银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的刑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使用信用卡已成为普遍的消费方式,一些持卡人在对信用卡的认识和使用上存在误区,并不清楚如何正确、安全地使用信用卡,或对逾期不还款等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不仅对个人贷款、信用评价产生负面印象,甚至无意中触碰到法律的底线,付出沉重的代价。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银行卡租用协议
合同范本 9999人浏览
银行卡租用协议
信用卡逾期还款证明怎么写
信用卡逾期资讯 9999人浏览
信用卡逾期还款证明怎么写
信用卡借条范本新整理版
借条 9999人浏览
信用卡借条范本新整理版
过错方可不可以先提起诉?
如果起诉不符合第一项条件,说明原告不是真正的实体权利人,换言之,真正的权利人并未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因此当事人的起诉被裁定不予受理的,诉讼时效不中断。但如因告错了人,则另当别论,很可能经释明后变更当事人或者诉由,此时时效应当中断,尽管可能会存在被驳回起诉的风险。 根据法律依据:《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人民法院报》2008年11月18日刊登的《错列被告起诉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一文认为“起诉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自权利人提起诉讼时即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而不是送达给相对人之时。 因为提起诉讼即表明权利人在积极行使权利,诉讼时效理应中断”、“原告第一次起诉虽然错列了被告,但仍是积极行使权利的表现,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故对原告的请求应予支持”。 该文中所得出结论是正确的,但表述不是太妥当。因为,既然起诉引起时效中断,符合司法解释规定,那么,就没有其他事由不引起中断。虽然可能是告错了被告,但法院首先应当行使释明权,要求原告变更当事人,将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列为被告,而不是简单的在调解不成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判决后,原告还要另行起诉,岂不是给原告带来很大的诉讼上的负担?遇到类似情况,应当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应当释明让原告变更当事人,作出本案的处置当事人实体权益的判决。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