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应领取机动车临时号牌:
(1)机动车在没有登记注册、领取正式号牌和行驶证以前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2)新购机动车需要驶回本人驻地或者本单位的;
(3)机动车转籍(过户)出车辆管理机构辖区,以上缴了原号牌需要驶向异地的;
(4)机动车号牌丢失补办之中或者其他情况需要办理临时号牌的;
(5)经我国外交机关许可,持有外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车辆)进入我国境内短期行驶的,也需要办理临时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