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小李10岁时生父去世,母亲带小李改嫁到邻村的王某家,自此,小李便随同母亲还有继父王某一起生活。在小李上大学的第二年,小李母亲和王某离婚了。待小李工作、成家后,小李把母亲接到了外地和小李一起生活,对继父王某不再过问。王某已是60多岁的年龄,每月依靠200余元的补助独自生活。今年 10月,王某向小李提出每月给他一些赡养费。小李认为王某已和小李母亲离婚,现在小李与继父之间双方已无任何关系,拒绝支付给他赡养费。
问,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养子对继父还有赡义务吗?
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已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或继子女之间,即使生母与继父离婚,养子对继父仍有赡养义务。
首先,《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其次,《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根据小李的情况,小李自10岁起就随母亲和继父共同生活,小李与继父已经形成事实抚养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李与继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规定,众所周知,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同样,对于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或继子女来说,也并不因为继父与生母离婚,继子女与继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自然归于消灭,双方之间仍有相互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