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在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也总有那么一些令人不愉快的交易纠纷出现,在IT市场上,这样的问题似乎更多。那么,当消费者在购买IT产品时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下文为你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对于IT产品来说,经营者即是经销商、代理商、厂家。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首先应该找商家协商解决。针对不同的产品,这个“商家”的概念也不尽相同。DIY产品应该只需找柜台代理商即可,而数码和笔记本产品一般则需要到其在当地专门设立的的客服、售后部门解决。
当然,作为IT产品来讲,一般交易活动都是在商场里面进行。因此,商家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物业管理方的约束。因此,在与柜台经销商协商不成一致时,消费者也可通过其所在的商场管理方寻求解决问题。如赛格电脑城推出的“双重质保、先期赔付”政策,便是一项很好的举措。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当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问题时,则应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不过,消费者协会只能作为调解方,其并不具有实际的行政和执法权利。
知识延伸:消费者协会不受理的投诉
《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超过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