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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户外广告牌超时是否被罚

2014-07-28 15: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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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起,新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的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以LED户外电子显示屏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每天 22:30至次日7:30禁止开启。

  新实施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缺乏罚则,配合新管理办法的执法配套细则也未出台,导致城管部门在管理超时开启的广告牌时显得绵力。

  户外广告违规暂无罚则

  新办法中,第十二条明确要求LED户外广告屏禁止每日22:30至次日7:30开启。但是相关的条例并没有配备相应的罚则。市城管委相关专业人士也承认,目前也没有其他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该项内容有相应的规定。

  那么,城管部门将如何监管落实LED广告屏不会超时开启?市城管委景观处方面近日回复新快报表示,可以通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公众监督举报等方式予以落实。“但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统一监控,应该是行政成本最低而效率最高的方法。市城管委正在结合外地城市的工作经验,研究落实相关措施”。

  各部门分工尚未明确

  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刚刚出台,围绕办法的具体操作细则还在研究尚未出台。“因此,在管理户外广告的过程中,各部门怎么分工尚未明确。”

  而市城管委景观处方面近日回复新快报时也表示,新规出台后,针对户外广告的巡查执法火力将继续落在严控新建抢建违法户外广告。“‘五一’以后开展的违法户外广告整治,将由执法部门根据既定的整治工作原则开展——2013年1月1日后新设置的违法户外广告一律拆除;2013年1月1日前设置的,随该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落地实施同步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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