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库

诱骗公众非法集资

  2004年4月,被告人潘学成、韩枫在美国设立了美国必得利财金集团公司,并设立了必得利公司上海代表处,以西安现代新农业股份公司将在海外上市为名,向不特定投资人非法出售新农业公司股票。随后,潘与陕西唐宇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由陕西唐宇公司设立海外公司,由必得利公司负责在境外募集资金。

  协议签订后,潘指使韩枫以他人名义在美国设立王氏公司并印制了王氏公司股票。潘通过制造各种虚假资料,夸大必得利公司、王氏公司和陕西唐宇的规模,编造了陕西唐宇海外上市模式等。潘等人以投资获利周期短、回报率高和承诺回购为诱饵,以每股0.6美元的价格骗取被害人购买王氏公司股票。

  同年11月,潘学成等人对外宣称的上市期限将至,为继续骗取财物,潘以个人名义购买了TUTTLE公司(该公司系在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报备,但未获上市资格),随后召开新闻发布会,隐瞒TUTTLE公司真实情况,谎称王氏公司和必得利公司成功收购了已在美国OTCBB上市的TUTTLE公司,并合并为W&B公司,还谎称王氏公司股票将在2005年3月在美国OTCBB上公开交易。会后,潘学成对外继续销售王氏公司股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被告人潘学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被告人韩枫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

  【分析】:投资者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应当提高警惕,不能心存侥幸,被犯罪分子许以高额回报所欺骗:1、股票交易一定要在国家指定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2、不要轻信所谓“原始股”、“一级半市场”股权转让、“海外上市”等谎言;3、适当了解美国股市的有关情况,弄清斯达克(NASDAQ)市场与粉单市场(Pink Sheets)、场外柜台交易板块(OTCBB)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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