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库

亿元国债回购纠纷案

  摘要

  这是本人办理的巨额国债回购纠纷案。因此案暴露出来的证券公司以各种方式挪用客户保证金、交易缺乏书面指令、违规国债回购、庄家操盘操纵股市、金融机构资金监管虚置等诸多证券市场失范问题,至今仍让人心有余悸。近来本人所承办的宏源证券原总裁李某某贪污、受贿案亦由调查建老SHU仓所引发。证券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确实需要花大精力整治。

  [按:这是本人办理的巨额国债回购纠纷案。因此案暴露出来的证券公司以各种方式挪用客户保证金、交易缺乏书面指令、违规国债回购、庄家操盘操纵股市、金融机构资金监管虚置等诸多证券市场失范问题,至今仍让人心有余悸。近来本人所承办的宏源证券原总裁李某某贪污、受贿案亦由调查建老SHU仓所引发。证券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确实需要花大精力整治。]

  昨日,一桩围绕9000余万国债“失踪”的谜案在北京市第一人民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原告XX农信社诉被告XX证券太平桥大街营业部擅自出卖其市值9000余万的国债,而XX证券太平桥大街营业部却反诉亚运村农信社涉嫌违规国债回购炒股票。由于双方证据有待核实,法院并没有立下结论。但该案疑点很多,到底是谁为9000万国债“失踪”埋下了祸根似乎迷雾重重。

  疑点一:

  9000余万国债“偷偷”被卖 证券营业部国债交易居然没有记录

  祸根一:

  券商违规操作自曝家丑

  原告农信社表示,其与被告签定的协议只是普通的委托交易关系,被告在没有经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买卖国债。但据原告叙述,2006年6月28日至2006年7月2日,被告XX证券太平桥大街营业部却在未接到原告任何交易指令的情况下把原告委托其经营的国债全部低价卖出。原告提供的证据是《证券法》第145条规定,国债交易必须有客户的委托书。奇怪的是,被告民族证券太平桥大街营业部不仅没有原告的委托证据,这笔交易的记录也没有。

  XX证券太平桥大街营业部在国债交易环节上的疏漏是显而易见的。目前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国债交易的委托方式有电话委托、网上委托和书面委托等多种形式,甚至双方打个招呼都可以,但每笔交易不管是否成交都必须有记录,这是代理客户交易的买卖凭证。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券商的声誉如此之差,与其违规操作有很大关系。

  疑点二:

  一系列中间人牵扯其中 农信社涉嫌违规国债回购炒股

  祸根二:

  违规国债回购歪风难刹

  被告XX证券有限公司代理人吕良彪称,有证据表明,农信社和几家单位签订了投资国债协议书,运用国债回购手段将资金运用于股市上,以期赚取高额回报。但由于在股市上将这笔钱全部赔进,农信社则运用转嫁风险的手段将证券公司告上法庭。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韩青向记者透露:“我们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有关经侦人员已经介入调查。”而亚运村农信社则认为被告提到的证据与本案无关。

  国债回购的黑洞吞噬了不只一家证券公司,富友证券倒下了,新华证券倒下了,南方证券倒下了,爱建证券倒下了……都与违规国债回购有关。而农信社参与国债回购更是监管层明令禁止的。早在2003年9月底,对于农信社资金参与国债回购的现象,银监会单独以“急件”的形式向各地银监办下发了加强监管的“通知”,“严禁农信社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回购和现券交易”;“严禁以协议国债、融券、虚假债券回购、虚假代保管和购买股票等形式进行投资”。 (记者 杨雪婷 张培娟)

  商报链接

  什么叫国债回购

  债券回购业务是客户将托管在证券公司的债券,指令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卖出,并登记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购回。债券回购对债券持有人来说,实质上是以债融资,而对于证券公司来说,只是一种代理行为。

  中国的国债回购市场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推出国债回购,主要是为了活跃国债交易,促进国债发行。经过10余年的发展,国债回购交易的规模越来越大。

  2003年6月,周正毅案发,富友证券挪用39亿元,国债回购问题也因之浮出水面。随后,中国证监会开始对国债回购进行摸底调查。结果是,违规国债回购200亿元左右。

  2003年底,有关当局再次要求证券交易所对现有国债回购制度进行调查与改进。随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下发国债回购自查令,要求券商就自营债券量和回购融资量差额作出说明。这次摸底的结果是,市场存在违规回购规模高达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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