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找法网
申请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害著作权行为或责令停止侵害邻接权行为的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在著作权案件中采取诉前临时措施,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此,其案件管辖原则与上述申请诉前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致。
处理申请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著作权法》第50条、《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的规定。
处理申请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著作权法》第50条、《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