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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来源:找法网

词条释义

  因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是指申请人因在起诉前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错误造成他人损害而引起的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与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审判实践中在情况紧急时,允许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证据保全申请。但因保全的证据并非有可能灭失或有保全的必要,或者并非申请人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证据保全错误的情况,可能会给被保全人造成损害,此时申请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纠纷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侵权纠纷的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法律适用

  与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相关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74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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