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找法网
其他著作财产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7)项的规定,是指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这是一种兜底性的权利。根据国际公认的著作权理论,利用作品的方式和因此获得的经济利益,即使法律未作明确列举规定,只要法律末作明确排除,仍然属于著作权人针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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