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库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来源:找法网

词条释义

  特许经营合同在我国是一种比较新型的合同类型。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即特许人),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即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合同而引起的纠纷。

纠纷管辖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原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管辖问题作出约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法有效的,不违反关于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适用

  处理该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第124条和总则部分相关规定,

  以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案例分析

特许经营可以分为商业特许经营与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后者亦可称为行政特许经营)。本词条中除特殊说明外,特许经营皆指商业特许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的分类商业特许经营按其特许权的形式,授权内容与方式,总部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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